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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雨蝶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日前 ,市最从每人每天8—12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18元 ,新高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温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
此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 ,我市决定对全市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 ,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
为保障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方面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做好劳动防护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目前 ,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并落实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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